天津当街持刀行凶男子被提起公诉,事情的原委是什么? (一)

天津当街持刀行凶男子被提起公诉,事情的原委是什么?

优质回答此次事件为男子当街拿刀刺伤一女子,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事件发生在8月12日中午,在天津一名60多岁的男子当街持刀伤人,一刀刺入受害人颈部,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,现场另一名受害人造成轻伤,而且凶手在行凶后依旧很平静,只是嘴里念念叨叨有重要案情要报告,可以说是行为令人发指,受害人非常无辜,完全是无妄之灾,年纪轻轻就遭此横祸。

根据周边人阐述,在男子行凶前在周边来回徘徊,寻找着要下手的目标,因为行为看起来没什么异常,就没有引起周边人的关注。在男子行凶后,举刀对另一名路人下手,但被路人躲过去了,之后被警察和路人一起制服。该男子此前一直单身,独自一人居住,可能也因此导致性格有些孤僻。并且在2004年的时候,凶手因为持械伤人遭到判刑,而且因为在此次案发前与人产生矛盾,可能使其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,才会在闹市区当街行凶,连累其他不相干的人。

男子当街行凶造成一死一伤,经过鉴定判断男子无精神疾病,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并提起公诉,故意杀人罪造成他人死亡的将会处十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。

在此次事件中两名受害者均为女性,且犯人曾在街上多次徘徊,可以看出犯人刘某某是专挑女性下手,这也是提醒广大女性同志,即使是在闹市区街上仍需注意周边,尽量不要低头看手机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在遇到突发状况的时候,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上前帮忙,以免造成危及自身的不利后果,不袖手旁观,但也量力而行,毕竟每一条生命都是宝贵的。

天津67岁男子持刀行凶的原因是什么? (二)

优质回答从小老师和父母就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,去帮助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。但是在天津发生的一起持刀行凶案,让我改变了对老人的看法。不知道是因为坏人变老了,还是老人变坏了,这名67岁的男子,公然在马路上行凶,造成两名女子一死一伤。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的原委吧。

一、老人行凶在8月12日11时20分许,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。一名穿着蓝色上衣的枯瘦老人,从自己的菜篮子里掏出一把刀,朝着身边穿白衣的路人女子捅了过去。白衣女子侥幸挣脱了他,捂着脖子逃走避免了一场死劫;但另一名女子却那么幸运,惨遭他的杀害,到在地上身边血迹斑斑。警方接到警报后迅速到场,将嫌犯刘某某控制住,他还是被警察搀扶着带走,脚下还时不时地踉跄几步。看上去一个体弱多病的老人,却在闹市中行凶。

二、被提起公诉很多网友事后表示这名男子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?可能会因此免受牢狱之灾,对此警方很快的给出了回应表示说,刘某某没有精神疾病,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。在2004年,他就曾经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,持械报复伤人,当时被判处过刑罚。而今,刘某某又一次和他人因为琐事产生矛盾,心理失衡之下,去伤害两名无辜的女性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,对他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三、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应用应该怎么定刑呢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显然这名男子的情节严重,极有可能是被判处死刑。

当街持刀行凶1死1伤,天津67岁男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? (三)

优质回答当时看到这则新闻内心是非常愤怒的同时也为2个受害人哀悼。同时感到不解一个走路都要靠警察叔叔搀扶的老人,为何要向两个不认识的女孩行刺? 老人是否有精神类的病?这些我们都不了解。能做的只是惋惜那个去世的姑娘,同时关注这时间走向。

后来警方的介入,记者的追查,目击证人的视频与说辞,判定老人并无精神类的疾病,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那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?又或者说起因是什么呢?原来这位老人独居生活,并无伴侣,并且早在2004年就跟他人因一些鸡毛掸皮的小事,报复伤人,被判过刑罚。事件发生当天再次与他人发生矛盾,最后却选择了素不相识的无辜路人下手,通过视频可以看到老人是在伤害了一个姑娘后,并没有逃跑而是选择再次寻找受害人,并且被警察带走后表情淡定。究竟是心理素质过于强大,还是惯犯造成的无所谓心理,我们不得而知。

但可以判定的是这位老人的报复心理极强,其实报复心理与感激心理是一样的,人人都有,是一种很正常的心理防御机制。但是很明显这位老人自制力极差,因为一些小事就行凶伤害他人,甚至是无关的人员,而且均为弱势女性。我们可以理解为当他受到委屈后他要找到一个发泄口,来平衡宣泄自己心里的不满并且无关对象是谁。这应该就是他的作案动机。

通过这件事也希望我们要注意自身的心理健康问题,心要宽宏大度,也希望逝者一路走好。

天津男子持刀行凶致两女子一死一伤是怎么回事? (四)

优质回答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官方微博消息,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8月1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,12日11时20分许,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。

犯罪嫌疑人刘某某(男,67岁,天津市人)持刀行凶,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。警方迅速处置,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。
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目击者:走路颤颤巍巍,徘徊寻找目标

事发地附近一家商铺的老板称,涉案男子“走路时颤颤巍巍”,事发前在道路周边来回徘徊,寻找攻击的目标,“可能因为看起来没什异常,路过行人并没有留意。”

目击者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视频显示,在一个十字路交叉路口,一位身穿蓝色上衣、灰白裤子的老人突然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把刀,扎向路过的一名白衣女子,该女子挣脱后离开。

上述目击者称,男子将一名女子砍倒在地后并没有离开,而是继续徘徊。“我看到那个老人又想对一个穿白色衣服的行人下手,从包里拿出刀,但还好那名路人及时闪躲开了。”

另据营口道路边一商铺的店长介绍,店内保安看到男子持刀行凶的过程,随后告知其他员工。自己得知此事后,立刻开始防范,盯住男子的行踪,并且不让任何员工出门。

此外,附近另一家商铺的工作人员提到,今日中午12时许,自己看到警车,店门口有一名女子躺在地上。“我刚开始还以为是车祸,上前查看发现,这个女孩大概20多岁,身上盖着一块白布,地上全是血迹,身旁有一辆共享单车。”

记者获悉,事发时有多人报警。此外,现场视频显示,有市民与警察一道合力将男子制服。现场视频显示,涉案男子被控制后,面部表情平静,无明显逃跑或反抗迹象,嘴里还念叨着“有重大案情想报告”。

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,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。典诚律网关于天津持刀行凶男子无精神病介绍就到这里,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。